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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校外人员入校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5-05-27 14:07:08    浏览次数:

一、大型活动校外人员入校管理

活动申报与备案:按照《石家庄学院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石院政〔202337号)填写附件1《石家庄学院举办大型活动申请表》执行。活动入校车辆填写附件2《石家庄学院大型活动机动车入校申请表》(安全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在安全工作处进行备案入校。

二、小型活动校外人员入校管理

活动申报与备案:校内二级单位举办有校外人员参与的小型活动(不超过30人),举办部门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安全工作处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活动方案(含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范围、预计人数、入校车辆、入校时间、离校时间等)。

根据备案信息,活动申报单位指派志愿者在学校指定校门组织入校。

三、施工人员入校管理

根据《石家庄学院用火、用电、用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部门需在“数智石院”办事大厅填写用火、用电申请单(含施工),或填写附件3《石家庄学院用火、用电、用气、施工申请表》(安全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经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审批后,一并提交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车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在安全工作处备案。施工人员在指定入校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从学校指定校门入校。

四、校友入校管理

校友凭电子校友卡(校门扫校友二维码注册并实名认证),扫描校友二维码或经安保人员核验身份后入校。如校友带车入校,需下车现场登记方可入校。

团体入校:校友组织团体返校活动,需提前与统战部或学院联系,提交团体人员名单、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车辆等详细信息。经统战部或学院批准后在安全工作处备案入校。

五、临时入校人员管理

因个人事务临时来校(如业务往来、探亲访友等)的校外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入校。一是通过石家庄学院访客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申请;二是与校内相关部门或被访人联系,由相关部门或被访人派人携带工作证到校门口,或使用学校办公电话通知保安入校人员单位、姓名信息,登记后进入校园,如需车辆进入校园,请将行驶证或驾驶证暂存至保安处,以便后续需要时协助移车。
   

附件:1.石家庄学院举办大型活动申请表 /A

     2.石家庄学院大型活动机动车入校申请表

3.石家庄学院用火、用电、用气、施工申请表

  

 

            安全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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