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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关于开展全校学生公寓
消防安全隐患紧急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17:52:47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近日,我省某学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为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隐患紧急排查的通知》(学后〔20245号)要求,学校决定522日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我国各地学校火灾多发,伤亡惨重,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和艰巨性,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岗位职责,压实各环节责任,进一步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并抓好末端落实,全面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和消防演练,特别是把近期的学校火灾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对师生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有切身的体会。定期邀请消防安全专家到校给学校师生做专题讲座,并指导师生员工开展消防演练,使师生员工在警示教育和消防演练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

三、坚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和火灾事故。各部门、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预案。学校522日参考《高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附件),组织安全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对全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笔记本电脑、充电宝等长时间充电无人看管,快递纸箱、衣物、书籍等易燃可燃物杂乱堆放等问题。各部门、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

联系人:唐凯鑫,联系电话:66617418

附件:高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工作处

2024519

 

 

 

 

 

附件: 

高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隐患排清单

l.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

2.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 详细记录排查整改情况。

3.是否在开学前、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上岗前对学生公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在学生公寓开展消防演练,并详细记录演练情况。

5.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6.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警示标语等是否落实到位。

7.学生公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

8.学生公寓消防设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9.学生公寓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10.学生公寓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状态。

11.学生公寓内是否有快递纸箱、衣物、书籍等易燃可燃物。

12.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是否在学生公寓室内、楼梯间、公共走道、门厅等部位停放或充电。

13.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是否与学生公寓保持安全距离。

14.每间宿舍是否配备一旦超负荷使用自动断电的用电过载保护装置。

15.学生宿舍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16.学生公寓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电炉、电暖器、电褥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或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现象。

17.学生离开宿舍后是否电脑、手机、充电宝、充电器等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

18.是否存在学生或工作人员在宿舍抽烟、乱扔烟带以及焚烧杂物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