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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11:10:47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前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进行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严峻性,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应急安全管理
 
1.新冠肺炎疫情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各部门、单位是否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紧急避险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4.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对应急演练预案熟悉情况和组织学生疏散逃生的能力。
 
5.各部门、单位以及下属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等)要进一步巩固校、部门(二级学院)、下属分管部门的三级联动安全管理组织,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二)设施设备
 
1.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馆、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燃气锅炉房、危化品库、围墙内外等场所和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2.有限空间辨识工作、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部位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
 
3.特种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三)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
 
1.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库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是否具备铁门铁窗、实行双锁联管;实验室是否严格落实操作流程,结束后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废弃药品和剩余药品。
 
2.实验室是否存有过期或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置时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选择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
 
3.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四)消防及电气火灾隐患
 
1.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校舍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设施和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况。
 
2.校园室外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学生宿舍、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等师生办公、教学、生活场所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3层以上窗户是否装有限位器,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否占堵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保检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和设备、电器老化和违规用电、用火、用气情况。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备。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五)食堂食品安全
 
1.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留样等制度。
 
2.食堂设备与就餐环境是否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情况。
 
(六)校舍安全
 
1.重点排查校内建筑物、场所房屋是否为C级或D级危房,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风险。
 
2.校园建筑底层对外出租经营的,承租人是否违规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或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七)学生安全教育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在暑假前全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安全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电信诈骗、防校园贷、防传销、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并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的自查、登记备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制订整改方案,亲自督办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时限,短时间内整改不了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长期挂账,直至整改完毕。
 
6月12日之前,各部门、单位将不能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填写《石家庄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安全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安全工作处邮箱。
 
联系人:王晓卿,联系电话:0311-66617460,安全工作处电子邮箱:sjzxybwc123@163.com。
 
安全工作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