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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校师生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5 11:09:53    浏览次数:
根据市安委办、市消安办《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安委办〔2022〕4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全校师生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部署,围绕新《消防法》《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石家庄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校师生,认真广泛做好全校消防宣传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火救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
 
“119”消防宣传月起止时间为:11月1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四、“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
 
在石家庄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活动,内容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11月2日至11月8日)
 
1、组织观看火灾警示记录片。
 
2、组织全校新生进行消防培训。(南校区11月8日,北校区11月13日)
 
(二)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周活动(11月9日至15日)
 
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活动,真正让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自护知识。
 
(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周活动(11月16日至22日)
 
1、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聘请当地消防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进行防火安全讲座。
 
2、通过学院广播、条幅、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宣传。
 
3、号召学校广大师生关注“石家庄消防”新媒体账号,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四)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周活动(11月23日至30日)
 
学校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在建工地、实验室、计算机房、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派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按照活动时间提前安排好场地、照相机,做好人员组织、会场秩序等工作。参加人员要准时到场。
 
3、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消防知识学习,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充分保证消防安全责任、培训、宣传等工作落到实处,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组织活动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参加人员务必戴好口罩,保持一米间距,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5、各部门、各学院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务于每周二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的经验、做法和上周工作情况信息报送至安全工作处邮箱;二是11月27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图片、视频资料等)报安全工作处邮箱。
 
联系人:李兰周 电话:66617418手机:13700311469
 
安全工作处邮箱:sjzxybwc123@163.com
 
石家庄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