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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11:16:5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开学安全稳定,现就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形势研判,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履行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紧密结合实际,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严防发生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春季开学前后,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紧密结合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学校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举措要求,结合单位自身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全面排查图书馆、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学生宿舍、食堂、燃气锅炉房、消防控制室以及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情况;要全面检查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隐患;要加强对各类建设、修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落实、闭环管理。
 
三、持续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活动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克服麻痹、侥幸、懈怠心理,持续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活动,具体排查内容如下:
 
(一)应急安全管理
 
1.新冠肺炎疫情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是否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抗震避险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4.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对应急演练预案熟悉情况和组织学生疏散逃生的能力。
 
5.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下属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等)均要设立安全管理员,并对应签订相关的《2021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巩固校、部门(二级学院)、下属分管部门的三级联动安全管理组织,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二)设施设备
 
1.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馆、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危化品库、围墙内外等场所和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2.有限空间辨识工作、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部位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
 
3.特种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三)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
 
1.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库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是否具备铁门铁窗、实行双锁联管;实验室是否严格落实操作流程,结束后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废弃药品和剩余药品。
 
2.实验室是否存有过期或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处置时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选择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
 
3.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四)消防及电气火灾隐患
 
1.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校舍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设施和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况。
 
2.校园室外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学生宿舍、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等师生办公、教学、生活场所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否占堵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保检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和设备、电器老化和违规用电、用火、用气情况。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备。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五)食堂食品安全
 
1.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留样等制度。
 
2.食堂设备与就餐环境是否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自查、登记备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制订整改方案,亲自督办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时限,短时间内整改不了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长期挂账,直至整改完毕。3月25日下班之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将不能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填写《石家庄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安全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纸质版上报安全工作处(电话66617418),电子版发安全工作处邮箱(sjzxybwc123@163.com),安全工作处将统一汇总上报学校分类进行处理。
 
学校将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安全工作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