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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3 09:14:13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因用电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以来,我省学校相继发生2起用电引发的火情,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拳一反三,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冀教安处函〔202421号)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要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全力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坚决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

当前进入夏季,天气炎热,用电激增,校园火灾风险增大。各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对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电线短路或老化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车管理,提醒学生按照规范使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防止电动车、手机、笔记本电脑因过度充电引发火灾,坚决社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守牢学校安全红线底线。

三、增强安全意识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针对在校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师生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根据实际制定细化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分楼层、分区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四、强化应急处置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专项方案,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努力把问题想全、把措施定细、把责任砸实。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对突发事件务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问处置。要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科学指导下,做好灭火器、照明灯等应急救援设施、器材的储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安全工作处

                                                      2024513